從理論上講理士蓄電池使用時應盡量避免深放電,應做到淺放勤充,前提是有特別匹配的充電器與之匹配。但是實際使用中,由于蓄電池充電受充電器性能和蓄電池本身的離散及充電習慣及充電速度影響,充電器的電壓均比較高,或多或少都存在過充電。特別是充電多數在夜間進行,時間一般在6-10小時,平均8小時左右,若是淺放電,其充電很快就會到達末期,這時充電效率變低,會產生過充電。過充電時間比較長,加上頻繁充電,就會使理士蓄電池壽命因充電受到較大影響。
最理想的充電要求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要參考平時運行頻率、里程情況、蓄電池廠提供的說明,以及配套的充電器性能等參數制定充電頻次。按絕大多數用戶的情況,蓄電池以放電深度為50%-70%時充一次電最佳,這樣可使蓄電池壽命達到最佳效果。實際使用時可折算成騎行里程,在需要時充一次。
在購買理士蓄電池之前你應該了解蓄電池知識,特別是充電知識,蓄電池充電深度對循環壽命影響很大,基本呈指數變化。這是由于正極活性物為Pb02,其結合牢度不高,放電時轉化成PbS04,充電時又轉化成Pb02,而體積之比約為2:1。因此,對正極板而言,活性物將會膨脹收縮反復進行,使其粒子之間的連接逐漸脫落,使理士蓄電池活性物失去放電特性成為“陽極泥”,使蓄電池性能下降,直至壽命終止。放電深度越深,膨脹收縮量越大,對活性物結合力破壞越大,壽命越短;反之則循環壽命越長。使用注意事項
(1)確認使用條件符合廠家的規格要求。
(2)初次使用或長期放置后使用一定要充電。
(3)UPS用的電池是用于浮充使用,如果頻繁使用蓄電池(類似循環使用),將嚴重影響蓄電池的涓流
壽命。
(4)定期進行蓄電池檢查。
(5)如發現電槽變形及漏液等現象,請不要使用,應以更換。
(6)端子處如果連線不緊,有引發火災的危險性。
(7)建議如無斷電情況可3~6月做一次放電,如發現蓄電池的充電電壓或放電特性等有異常時,請
更換此蓄電池。
(8)電池容量低于初期容量的50%時,應及時更換電池。
(9)電池更換時要注意電池的荷電狀態與成組使用的電池荷電狀態一致!
1、 理士蓄電池應離開熱源和易產生火花的地方,安全距離應大于0.5米。
2、 蓄電池應避免陽光直射,不能置于封閉容器中,不能置于有放射性、紅外線輻射、紫外線輻射,有機溶劑氣體和腐蝕氣體的環境中。
3、 蓄電池室應有經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照明器具應布置在走道上方。
4、 蓄電池室地面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當蓄電池布置在樓板上時,應向土建設計提供荷重要求。最好將蓄電池布置在單獨的蓄電池室內,電池組周圍應留有足夠空間以便通風和維護電池。